馆际互借服务实施办法
日期:2012-11-16 00:00:00 浏览量:3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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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满足全省高校师生对教学科研文献的需求,充分利用各馆的实体纸本馆藏,省教育科研数字图书馆启动全省10所高校图书馆办理馆际互借服务。馆际互借是完全免费,图书馆办理馆际互借咨询联系人:符金雯;联系电话:13876032799 。
该项服务具体要求和使用步聚如下:
一、全校师生免费获取馆际互借服务,不用承担物流费用。
二、借阅册数和期限要求:申请馆际互借的读者每次可借阅文献3册,借期1个月。从本校图书馆馆际互借处办理完借阅手续时开始计时。不续借。
三、申请馆际互借的读者须遵守文献借出馆有关规定,如遇特殊情况,外借图书不论到期与否,借出馆有权随时索回。
四、申请馆际互借的读者应按时将书刊归还到本校图书馆馆馆际互借处。如发生逾期、遗失、损坏图书等情况,按借出馆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五、馆际互借服务使用方法:
(1)登录海南省教育科研数字图书馆主页http://www.area.5read.com/
(2)检索图书,找到所需的具体图书(本馆无此书),点击书名进入图书的详细信息页面,在右边“获取资源”栏目下点击“馆际互借”。
(3)在“海南省教育科研数字图书馆馆际互借规则”页面中点击“我接受”,视为同意并遵守服务规则。
(4)填写申请表单:请读者如实、仔细填写本人的联系电话、姓名、借阅证号、E-mail,方便本馆馆员及时联系。
(5)输入验证码,点击“提交”。
(6)等待本馆馆际互借员的通知,得到通知后,前去取书。
(7)借阅期1个月,到期归还至本馆馆际互借员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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