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当初为什么买了这本书,因为我并不喜欢读人物传记。也许是因为它的ipod图案造型的封面很别致,也许是因为在那个时候铺天盖地的ipod nano广告,也许是因为我很喜欢史蒂夫的圆镜片眼镜……不过怎么说,我还是从网上买了这本书。
但买了这本书之后,我就让它沉没在书堆里将近半年。恐怕还是因为我抵触传记类图书,况且是关于电脑界的精英传记。因为我比较抵触关于网络电脑技术性的词汇,或者说看了这些词汇有点头疼,虽然我在大学的专业是与之相关的。
当史蒂夫带着他的iphone大张旗鼓举行发布会的时候,当看到新闻图片上人们搭着帐篷彻夜排队正像高价购买iphone的时候,当看到关于iphone设计理念的文章中介绍其与众不同的时候。我告诉自己,是到读这本书的时候了。
但我也没想到,当我打开它开始阅读的时候,就被书中所描写的史蒂夫所吸引。或者说,读完了一个章节,就会总盼着这个“疯子”下一步将会有怎样的经历、又会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就这样,翻着一页一页密密麻麻的文字,越来越被这本书所吸引。以至于后来,我将还剩下的将近200页的内容——尽管包含着无数的人名、公司名、软件产品名、技术词汇等——几乎在一天内通读完了。
这本书是关于一个传奇人物如何不断的创造神话并延续一个个奇迹的故事。而史蒂夫·乔布斯,却又并非拥有大部分成功人士的完美品格,而自始至终都是“一个矛盾的统一体”。
史蒂夫拥有着对未来敏感的洞察力和对商业发展趋势的灵敏嗅觉。他深知与众不同的产品会对他自身、他的公司以及这个行业、社会乃至整个世界带来怎样的变革。这包括计算机领域的苹果I、麦金托什机、iMac;在迪斯尼一统天下的动画界成立了当今动画业巨头的皮克萨动画制作公司;数码产品领域的ipod。
同时,他也非常清楚如何拥有这个与众不同的产品或者与众不同的思维。这种近乎霸道的抢夺思路的方式,是史蒂夫自幼便养成的。经常是别人的思路和建议,史蒂夫不久就能将它占为己有;或者是团体智慧的结晶,他也可以毫无愧色的将其收入自己名下,并同时大肆宣传这个“自己”创造的思路。这种对于创新思维近乎残酷的掠夺,通过史蒂夫的言传身教,也已经体现在了他的团队和产品中——他的麦金托什团队以“海盗”自居;他的产品iTune早期版本所进行的点对点免费音乐传输在今天看来就是践踏了知识版权。
史蒂夫拥有优秀的推销能力和感染力。在他只有一个思路的时候,他就可以对着大公司的老板侃侃而谈他的想法,并几乎强迫似的让对方接受他的想法。虽然许多的大人物对当时年轻的他以及他的公司并不感兴趣,不愿意去为他的思路投资,但在听了他几分钟的谈话后,就毫不犹豫的甩出巨额的支票。他的感染力并不仅仅体现在融资,似乎在团队建设上,他也总能够用自身的魅力去吸引众多的追随者,拿着最少的薪水同时一周80个小时地为他工作。
史蒂夫虽然创立了苹果公司,但他却并不精通电子技术。他所精通的是如何更高效的进行商业运作以及如何吸纳各个领域最尖端的人才为他服务。史蒂夫的霸道在业内无人不知,只要他确定了一个方向,就不许有人提出其他疑问;如果有人不断质疑,那么史蒂夫会立刻把这个人从身边踢开,哪怕是创业的挚友。他始终对产品的设计保持着信心。从苹果I的机箱一直到iPod的外形,无一不充满着他对设计的苛刻要求。而早在80年代,他就认识到设计的核心是“用户的体验、感觉”。
史蒂夫的冷酷无情不仅让他可以在公司困难的时刻毫不留情的将追随他的粉丝们赶出公司,同时,也能因为一块演讲的白板而将他昔日的创业伙伴赶出公司。乃至于在他重回苹果公司的时候,他也可以毫不留情的导演一出皇位争夺战,将公司搞得血雨腥风也在所不惜。
在苹果公司初期的融资阶段,史蒂夫不顾脸面的在投资公司老板的办公室里安营扎寨、软磨硬泡索要投资;或者一天三到四个电话,让有人脉关系的投资人向他推荐得力助手。只要是史蒂夫看好的人或者想要的资金,他会用尽一切办法去得到。
史蒂夫非常精于谈判。这基于他对当时自身的定位可以采取不同的伸缩政策。当他需要和大公司合伙来提高自身的知名度或者拯救自身的时候,他可以毫不犹豫的和IBM、微软、迪斯尼合作或用他们作靠山。而当史蒂夫的公司——不论是苹果、NeXT或是皮克斯动画——获得了重要的砝码的时候,则任意的撕毁那些史蒂夫认为不利于自己的合同。因为,地位才决定着一切,而不是合同。
也许这一切还不能够概括史蒂夫·乔布斯这个人的方方面面,但也许他本身就是一个非常戏剧性的人物。他的商业伙伴既希望与他合作,又惧怕被他占尽便宜,但和史蒂夫合作而不吃亏仿佛又是不可能的;他的职员们忍气吞声的拿着低廉的工资为他做着最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却又没有一个人不佩服他、不敬仰他;他最早的创业伙伴和功臣史蒂夫·沃兹尼亚克在与他决裂多年后,仍然出现在iPhone首发的抢购队伍中……也许,这就是史蒂夫令人矛盾的人格魅力。你在恨他的同时,也不得不欣赏他、尊敬他;你在惧怕他的同时,却又不得不追随他。
但不管他的行事风格是否能为众人接受,全世界的人——不论他的追随者还是他的宿敌——都在期待着他何时、以怎样的方式去创造下一个奇迹……永远的创造者,也许,这才是史蒂夫·乔布斯的最核心魅力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