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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书评:《黄河边的中国》
日期:2016-05-03 00:00:00  浏览量:838

忙里偷闲,用了大约两周的时间读完曹锦清教授的新著《黄河边的中国》(上海文艺出版社2000年版)。这本书不仅体现了一个当代中国知识分子对中国农村问题的深刻关注与思虑;同时,通过本书也深刻反映了当代中国农村的真实现状,为我们更好地了解农村提供了坚实的思考背景。结合书中所记所议之事,笔者有如下感想:

  一、建议理论工作者和政策制定者能坚持实事求是的精神,深入实践第一线调查研究,了解当代中国农村,了解当代中国经济改革的真实现状,用务实的态度对待当前存在的问题。应当少谈些空泛的“主义”,多解决些实际的问题。曹先生连续用了近一年的时间,不辞辛劳,不避风雨,走街串户,明查暗访,期间克服了许多困难因素,而得到的成果却是沉甸甸的厚实。《黄河边的中国》既不是用译语,也不是用官语,而是用真实的乡村话语为我们解读当代中国农村打开了一扇通往真理的“门”。

  二、要充分认识到解决中国农村问题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曹先生在《黄河边的中国》中用大量的篇幅所展示的种种问题,为我们清楚地表明了中国农村问题的复杂程度。中国农村社会的转型,必须是经济、文化、政治、社会的全方位的转型。

  从经济层面上看,首先,“人多地少”这一最显著的中国国情就集中体现在农村,中国农村中农业人口之众,是举世无双的。据推测,2030年我国人口将达到16亿,城市化水平将约为60%,届时农村人口为6.4亿,其中劳动力为3.2亿。由于耕地面积将逐步减少,人地比例关系不会发生显著改变,仍有庞大数量的剩余劳动力滞留在农业和土地上。所以,采取什么样的方式安置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就业,将是一个长期的难题。其次,如何实现粮食中长期的供需平衡,也是一个需要不断进行解决的问题。据研究预测,到2030年我国粮食需求约为6.4亿吨,在耕地面积不断减少,生态环境日益恶化的情况下,采取什么措施来实现粮食中长期供求平衡,始终是一个事关国家稳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存的大问题;同时也是一个需要长期解决的问题。再次,如何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也是一个需要长期的不懈努力才能解决的问题。在人地矛盾本来就很尖锐的情况下,农业生态环境日益恶化。解放以来,全国水土流失面积由150万平方公里增加到180万平方公里,风蚀面积增加到180万平方公里,两项占国土面积的38%,沙漠化面积也呈不断扩大的趋势。从5070年代末期,我国沙漠化土地每年平均扩展1500平方公里,80年代以来年均扩展2460平方公里,潜在的沙漠化土地面积还有16万平方公里。在华北和西北的一些地区,水资源严重匮乏,很难发展灌溉农业。《黄河边的中国》也反映了河南某些地方缺水的严重情况。所以,正确处理开发利用资源和保护资源的关系,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既是事关千秋万代的大事,同时也是一件具有长期性和艰巨性的工作。

从文化层面上看,中国的传统文化在农村根深蒂固,至今在相当大一部分的农村社区仍然生生不息,具有顽强的生命力。这种历史传统对中国农村的影响一方面构成了中国农村现代化的严重阻碍,另一方面也表现了其现实存在的合理性,对其改造的任务将是长期的,并最终取决于经济的发展。曹先生在《黄河边的中国》中写道:“批判传统文化的旗帜只有在生活方式本身已开始变化之时方起作用;而主张‘保卫’或‘恢复’传统文化,则表明传统已不再是生活方式的有机内容,而当传统依然是绝大多数村民生活其内的一种生活方式时,无论是‘批判’还是‘恢复’,基本上只是一种理论上的空谈。”

从政治层面上看,中国农村如何实现从“为民作主”过渡到真正的民主,从村民变为公民,从等级依附转变为平等合作协商,这仍是一项具有长期性和艰巨性的任务。中国农村的民主化进程将是一个系统工程。“在广大乡村,一方面是不能代表自我,另一方面是不让自我代表。这个‘不能’与‘不让’,依然是乡村社会政治意识与政治过程的基本内容。”(《黄河边的中国》第77页)

从社会层面上看,中国的二元社会结构也是世所罕见的,发展很不平衡,城乡差别很大,既有与世界发达国家一样先进的现代文明城市,又有相当落后的还是传统社会和自然经济的农村,彼此长期共存。在这样的二元格局情况下建立了一套系统的并运转了几十年的计划经济体制,现在正通过改革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这预示着中国的城乡一体化进程和市场化进程将面临着比西方发达国家更复杂的情况,任务也将更艰巨和更复杂。另外,由于与农村相对应的许多城市面临的人口严重超负荷,基础设施跟不上要求,体制转轨困难重重等困难,使中国城市发展的辐射作用大受限制。这些方面也将影响到中国农村改革的深度和广度,使中国农村的改革和发展将面临更多的不利约束。

总之,中国国情的特殊性,决定了中国农村的改革与发展将是一项长期和艰巨的任务。对此,我们应持谨慎和务实的态度来对待农村问题,要注重在稳定中求发展。

  三、中国农村的现代化只能走自己的路。用西方的现代模式套解中国的现实“方程”,实践证明是不能成功的。“将产生于西方社会心理、文化与行为习惯的管理科学引入到另一种心理、文化与习惯行为的环境中时,完全有可能被悬置起来,或发生惊人的‘扭曲’现象。”(《黄河边的中国》第11页)“从西方输入的一切理论一旦脱离西方社会经验而移入我国,对我们来说只能是一种典型资料,而不是理论本身。”(《黄河边的中国》第175页)在中国,“无力通过共同协商途径形成共同利益,并利用自我合作力量来实现共同利益”,“这就决定中国的现代化任务是由政治家与知识分子提出来,然后通过行政力量注入到乡村社会的。在这种情况下,如何确保地方党政替民作主,作好主,并按量力而行的原则进行乡村现代化所需的共公事务建设,这便是地方政府的头等重要的大事。”(《黄河边的中国》第176页)并且曹先生认为:“将缺乏自我表达与自我组织的广大村民引导到能够自我表达与自我组织的现代公民之路上去,是中国农村现代化的核心任务”。“让千百万村民学会自我组织与自我管理,是农村现代化的基本发展目标。”这里笔者本人认为,中国农村现代化的主要任务是要完成工业化、城市化、组织化的三大任务。其中工业化、城市化是现代化的物质层次,而组织化是制度层次。这里制度层次的组织化,正如曹先生所说:是“现代化的核心任务”,并且关键是要让村民学会自我管理与自我组织。另外,笔者认为:中国农村现代化的前提条件是必须要进行体制创新,否则任何“发展”都是低效率的。当然,正如曹先生所说:“中国的政治权力,尤其是内地农业社会的政治权力,存在着脱离并凌驾于社会之上的经济方面客观的原因。”但任何社会的发展,又必须以一定的“权力变革”为前提。多年前我给厂长经理们上过一门叫《管理经济学》的课程,其中讲到在企业管理决策中利润最大化的一般法则是:边际收益=边际成本(即MRMC)。但问题是作为当权者,他或她考虑问题的现实角度是:私人边际成本=私人边际收益;而他或她手中运用的却是社会公共资源,并且理论上要求应达到的目标是:社会边际成本=社会边际收益。所以,这里主要的问题不是我们的“当权者”会不会运用MRMC的问题,而是一个如何保证使私人际成本=社会边际成本、私人边际收益=社会边际收益的问题。在现实世界,每个人(包括掌权者和一般农民)都具有“经济人”特征,问题是我们的社会运行机制能否保证使单个的“经济人”变成一个整体的“社会人”,使单个的“私”最终成为社会的“公”,使单个的“恶”最终成为公共的“善”,这里关键就是体制问题。一个人说假话是品质问题,一些人说假话是作风问题,而所有的人都在说假话就是体制问题。正常健康的体制只会促进优质产品的畅通,而扭曲的体制却使爆了光的假冒伪劣产品销量大增。所以,如果一个社会以体制为核心的运行机制不健康、不良好的话,其最终的结果只能是“劣币驱逐良币”,甚至“逼良为娼”,单个的“恶”最终更产生更大的“恶”。所以,针对《黄河边的中国》一书中所列举的大量事例,笔者认为:不仅中国农村现代化,就是对全国整体而言,体制创新将是前提和关键,也是实质。

四、关于农民的合作问题。中国农民的最大特点是善分不善合,如何使善分不善合的农民“合”起来,这确实构成了对中国人政治智慧的严重考验。曹先生在书中就此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建议。这里笔者认为,合作组织的灵魂是合作精神,而合作精神的产生来自内生和外生两个方面。内生的合作精神是基于历史性的沉淀和现实经济基础的需要;外生的合作精神是基于引进和模仿。而合作精神的合理化最终取决于内生的合作精神的转变。在中国,由于厚重的家庭人情传统和现实落后的经济基础,决定了中国农村合作精神的提升需要一个很长的过程。中国人之间体现的合作精神与西方人之间体现的合作精神本质上是两种不同的精神。所以,从中国人的合作精神过渡到西方人的合作精神所体现的是质变过程。而质变过程需要量变的积累。对此,本人认为,从内生的合作精神的转变过程来看,在中国应首先大力发展以血缘、亲情关系为纽带的村落内农户之间存在的某些传统合作方式并努力使之完善。当然这种“传统的亲情网络远非现代意义上的合作和联合”(《黄河边的中》第765页),但发展这种联合和合作是基于中国国情的考虑,是中国农民从传统合作走向现代合作的中间站。在中国农村,千百年来形成的习惯是要求我们根据“家”的亲疏远近原则来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这种家庭人情关系本位的现实基础是由于家庭本身在中国社会经济系统中发挥着重要的社会经济功能的缘故。经济是文化的基础,文化是经济的表现。中国农村家庭承包制的推行,实质上起到了强化“家庭”观念的作用。由于中国绝大部分城市人的“根”在农村,所以这种以“ 家庭”为中心衍生的各种人情游戏法则必然弥漫于中国社会的上空。所以,要想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必须铲除其“根”,使“家庭”本身的社会经济功能彻底弱化。而在目前的现实中,中国农村的家庭仍在承担着重要的社会经济功能。家庭既是生产单位,也是消费单位和分配单位;同时也是养老单位和生育单位。而根据目前国家经济发展的实际,在中国农村要想彻底弱化家庭的许多社会经济功能,使其社会化和国家化,由国家和社会来代替其大部分职能,这显然是不现实的。所以正是从现实性上来看,中国农民传统合作精神的基础仍然是十分牢固的。要想使中国农民的合作彻底走向合理化的道路,其首要任务必须是改造其现实的经济基础,而这本身又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所以,中国农民合作精神的理性化建设不能急于求成,而应需要一个过渡环节,这个过渡环节就是首先要发展和完善中国农村农户之间存在的以血缘人情关系为纽带的传统合作。而后在此基础上随着经济基础的不断改善和通过外生的合作精神的促进,以此进一步推动中国农村中的合作向现代意义上的合作和联合转变。这种现代意义上的合作首先要“形成共同利益的认识”,并且“这种联合需要平等的协商,需要制定规则(这就是立法),需要选举一个领导,建立一个组织进行实施共同决议(这就是行政),并需要对实施过程与结果进行评估与监督(这就是监督与裁决)。”(《黄河边的中国》第765页)这类契约性合作对于“中国农村来说将真正具有制度创新性质”(《黄河边的中国》第76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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